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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11-29  点击量: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是以宪法为活动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的基层工会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指导二级分会工作。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规,通过工会会员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4、负责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和配合行政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活动。评选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负责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好教职工的节假日活动;组织好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和“送温暖”、“扶贫助困”活动;协助行政做好住房分配、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教职工福利、子女教育等工作。

6、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保护工作。

7、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工会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做好新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工作,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好工会财产。

9、负责“教工之家”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党政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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