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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3-23  点击量:
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为收集、整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而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它是工会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下设的专门组织。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对代表提案的收集登记、审查整理、传递反馈,及时交付相关部门处理,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二、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的提案,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提出建议列入大会议题。
三、监督检查提案的执行与落实,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检查有关部门处理落实提案的情况,负责向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作书面报告。
四、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时,要在调查研究后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取得一臻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
五、凡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否落实,都应在规定的时间(二个月内)向代表汇报,给提案人以满意的答复,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六、每年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开会之前开展提案的征集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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