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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会 委 员 职 责
发布时间:2016-11-29  点击量:
 

工会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工会干部政策。负责工会组织机构的健全、建设,掌握各分会委员会的换改选及分会干部的调配情况。

二、做好评选、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分会、工会小组工作,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

三、抓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指导分会开展工作,提出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计划,并协助主席组织实施。

四、负责分会组织的建家工作,按照建设“教职工之家”的标准进行验收、复验、升级等工作。

五、做好分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和会藉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好新会员入会、关系接转、保留会藉、自动退会和开除会藉手续,按标准及时收缴会费。 

六、协助主席做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大会以及分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准备工作。

 

工会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配合党委宣传部、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时事学习和有关活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

二、及时了解并反映教职工对国际、国内、高校、本院重大事件的思想动态。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分析教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教职工的思想实际,及时向党委汇报,同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四、利用工会活动日组织教职工学习工会基础知识、《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向会员进行工会性质、任务及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同时进行普法知识的教育。

五、协助党委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的总结表彰工作,通过广播、网络、专栏和简报等形式对典型人和事进行广泛的宣传。

六、有计划组织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参观工厂、农村、纪念馆活动,通过参观和社会实践对教职工进行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工会文艺委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学院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艺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二、组织建立学院文艺团体,适时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并在活动中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组织学院文艺积极分子参加文艺比赛和文艺汇演;积极参加市教育工会举办的各种文艺比赛。

四、筹备和组织教职工的节日联欢活动。

五、管好用好购置或借用的文艺器材。

 

工会体育委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学院体育积极分子和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二、组织建立学院体育团体,适时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并在活动中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组织体育积极分子和教职工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

四、负责学院职工运动会的召开和全民健身计划的落实工作。

五、管好用好购置或借用的体育器材。

 

工会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一、配合学院党政加强青年教职工的队伍建设,团结引导青年教职工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出色完成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

二、根据青年教职工的特点、意愿和条件,积极开展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三、及时反映青年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积极要求学院和有关部门领导予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作好解释宣传工作,使他们对学院的困难予以理解和体谅。

四、了解本单位青年教职工的职称、进修、婚恋、住房等基本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工会女工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女教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针对女教职工的特点进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启发她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强的事业心。做好女教职工中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二、维护女教职工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同侵犯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歧视、虐待、迫害、摧残女教职工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三、加强女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和女教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工作。

四、及时了解女教职工在工作、学习、生育中的困难,热心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五、协助院工会搞好“三八”节的纪念活动。

 

工会生活委员工作职责

 

一、关心教职工生活,及时反映教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并研究解决办法或提出建议,提请或督促有关部门在政策和条件许可的范围内积极解决;对于学院因条件所限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凡经教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的关于教职工各项福利工作,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或限期执行。

三、配合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做好教职工困难补助的调查落实工作,协助工会主席做好特困、重病教职工走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他们的困难。

四、教育教职工勤俭持家、艰苦奋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工会民族委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少数民族会员的各项事务。

二、经常调查研究了解少数民族教职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组织全院少数民族教职工寓教寓乐的文体活动。

四、维护全院少数民族教职工的民族合法权益。

五、注意保护少数民族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学院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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